导航菜单

关于开展2023

学院各班级:

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树立我校优秀本科学生典型,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8〕269号)规定,现将我校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条件

(一)符合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、《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浙商大学〔2018〕269号)(附件1)申请基本条件。

(二)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%,但均在前30%以内的参评学生,需上报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(附件2,P4-P5)。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,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。

(三)学生评奖学年内,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(80分)及以上。(体育课免修者不做体育成绩要求;体测免测者中,只有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的残疾学生不做体测成绩要求)。

二、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

国家奖学金参评年度均为2023-2024学年,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。未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,成果不受参评年限制,成果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;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,凡在上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取得的成果,不得再用于本次申报,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,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。

三、评审要求

(一)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要切实加强管理,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(二)按要求成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学工部备案。

四、评审程序

(一)学生申请

学生填报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3,请参考附件4样表进行填写)《信电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》(附件6)《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附件5)进行申请,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写、报送,先交由辅导员审核。

(二)学院推荐

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、分配名额、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,确定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五、材料提交

1.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3,请参考附件4样表进行填写)

电子稿,其中,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的学生,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。

2.信电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(附件6)

电子稿,按要求填写。

3.奖项证明材料

电子稿,按“信电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”中的奖项次序放置,电子照片按顺序命名。

4.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附件5)

电子稿,按要求填写。

5.提交时间及方式

11月4日16:00前,学生将“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3)”+“信电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(附件6)”+“奖项证明材料”+“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(附件5)”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,文件命名为:姓名+班级+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。

【特别注意】同一学年内,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、浙江省政府奖学金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兼得,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。

(联系人:万老师,联系电话:0571-28872695,信电楼531,邮箱:wty@mail.zjgsu.edu.cn)

信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4年11月1日

附件1: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

附件2:教育部财政部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

附件3: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

附件4: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样表)

附件5: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

附件6:信电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

相关推荐: